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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回头看”,英烈荣誉保护在路上
时间:2020-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又是一年清明日,缅怀英烈慰忠魂。2020年3月31日,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修亮,第三检察部主任郭锐,会同介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王风岗、副局长茹增华及所在乡镇党委领导,深入三佳乡温村、连福镇张良村、张兰镇仙台村和上岭后村,就我院2019年开展的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回头看”。

               

  2019年3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专项调查摸底保护活动。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东升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要求第三检察部干警及时对介休市烈士纪念设施的数量、级别、位置、管护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在对我市烈士纪念设施进行逐一调查核实中发现,张兰镇仙台村、三佳乡温村两处烈士纪念设施均陈列于该村破烂不堪且无人值守的古庙中,连福镇张良村烈士陵园内荒草丛生、建筑垃圾随处可见。这些情形都不同程度损害了英烈尊严和荣誉,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我院经请示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检察院,依法向介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对已破坏、污损的建筑和纪念设施进行及时修缮,并加强对英烈纪念设施的保护。

                 

  介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深入实地调查,将烈士陵园遗留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回头看”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同志们看到连福镇张良村烈士陵园环境卫生问题得到彻底整治,并新建了凉亭走廊、扩建了围墙,呈现出耳目一新的景象。随着三佳乡温村天地堂和张兰镇仙台村老爷庙中的烈士墓碑相继整体迁移至市级烈士陵园进行统一管理,我院烈士纪念设施专项公益诉讼活动圆满完成。

                          

  

  英雄的红色基因是民族复兴的强大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是助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内涵与路径。我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协同联动,介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全面履职,凝聚起英烈保护共赢合力,营造了“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维护了英雄烈士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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