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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河,助推龙凤河生态治理
时间:2021-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助推龙凤河生态治理,8月25日下午,介休市副市长、龙凤河河长冀鹏俊,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爽对龙凤河开展巡河工作,市水利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及乡镇负责同志参加巡河。

  

  在龙凤镇,巡河工作组现场查看了龙凤河河道现状,对龙凤河沿岸的石料厂、洗砂厂的扬尘、排污问题同乡镇负责同志进行了解,并对污染治理、河道整治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龙凤河沿岸洗砂厂通过暗管将洗砂污水排入龙凤河的违法行为,梁爽要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及时跟进、加强监督,必须对此类破坏自然环境,影响水域生态的行为严查到底。

  

  在宋古乡,巡河工作组来到龙凤河东段屯桥,针对河道旁堆放垃圾、上游泥沙堵塞河道造成龙凤河宋古段排洪隐患问题,梁爽指出:龙凤河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上游问题造成下游隐患的情况要高度重视,治理工作一定要标本兼治。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对龙凤河问题密切关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龙凤河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自“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运行以来,检察长梁爽高度重视河湖治理工作,多次对承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第三检察部提出要求:要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巡查、共同治理;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大对河湖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力度,形成河湖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助力介休河湖生态文明建设。

  2021年以来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开展巡河工作六次,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十五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十三份。下一步,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引领,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对河湖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运用磋商及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措施,确保问题及时整改,集检察、行政之力,切实守护介休人民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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