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加强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良性互动,促进公正司法与依法行政的有效衔接,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的要求,11月24日上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与介休市自然资源局召开了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座谈会,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爽,介休市自然资源局局长甄永亮等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涛涛主持会议。
会上,介休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杨俊杰宣读了《晋中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并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介绍了土地行政执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土地非诉执行的情况。参会人员就如何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如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互派人员学习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探讨。
甄永亮同志就近年来介休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的现状进行了简要介绍,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表示欢迎,希望通过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真正促进部门联合,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主动履职,提升行政执法的效果。
梁爽同志认真听取了与会同志的介绍与交流情况,希望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积极履职,加强执法与司法配合,共同形成工作合力。并通过检察监督促进行政履职,协同自然资源部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推进依法行政。
会上,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与介休市自然资源局就进一步规范和深化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达成共识,双方当场确定联络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密切关注的行政执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及时沟通反馈。
下一步,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将与介休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协作保护自然资源合力,为提升介休市自然资源保护水平、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