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调研时关于“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介休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省院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保护传统村落、留住三晋乡愁”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按照省院《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爽同志第一时间向介休市委作了专题汇报,市委书记张鹏对此项工作作出批示:要结合我市实际,扎实开展此项工作,推动我市传统村落预防性保护、合理开发。
日前,介休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已结合实际出台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院党组要求对我市4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17个“中国传统村落”逐村开展调查,站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高度,用优异的办案成效彰显检察担当。截止目前第三检察部已深入介休市绵山镇大靳村、小靳村等村落开展调查工作,所到之处检察官积极向群众宣传保护传统村落的重要意义,鼓励当地居民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传统习俗、传统技艺等传统文化展示,讲好村落故事。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作为下一步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的重点。
梁爽检察长在调查工作中强调:保护传统村落,不仅仅是保护好几处传统建筑、几棵古树,更要对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自然景观环境进行整体保护,将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实现双赢治理,除了要求政府部门制定保护规划、予以资金支持、对破坏传统建筑者进行处罚外,更要调动原住居民的积极性,保护绿水青山,保住传统建筑,充分挖掘村落的历史文化底蕴,传承当地特色文化。同时,要依托传统村落资源优势,抢抓政策机遇,大力发展农旅、文旅等新兴产业,为乡村振兴奠定产业基础,努力走出一条符合介休农村实际、具有当地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