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进一步把好涉黑涉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我院与介休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我院副检察长李兵、刑事检察部部长赵永正、刑检部副副部长郭蕊芳,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士孝、冀鹏程及刑警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等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大队长徐春瑞主持。
首先,李兵副检察长抛砖引玉,提出两个问题:一个是为减少退捕率,依法快捕快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时间点提前至什么时段合适?另一个是双方如何在取证方面形成合力,提高案件质量,把每一起经手的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围绕李兵副检察长提出的两个问题,介休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世孝、冀鹏程,刑警大队大队长徐春瑞及各部门负责人依次结合工作实际畅谈了认识和体会,给出了合理化建议。
随后,我院刑检部部长赵永正、副部长郭蕊芳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对证据的更高要求、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新增的“速裁”等新机制、加强办案说理、加强证据分析等工作与介休公安局的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李兵副检察长表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一是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联系最为紧密,务必强化全局思维,强化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统一“出口标准”,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二是要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武器,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不“降格”,不“拔高”,依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加大打伞断血力度,深挖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努力发现“保护伞”问题线索,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空间。
刘士孝副局长对检察院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认同,并表示通过座谈、交流,检察、公安两家在案件办理上达成了共识,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彰显了两家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信心。
本次座谈会开得很成功,两家紧紧围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信息互通、侦诉衔接、适用标准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研究和深入探讨,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取得的经验、遇到的困难进行了广泛交流,明确了工作开展的方向、思路,一致决定把在会上达成的共识以会议纪要形式固定下来,作为今后办案的依据。
座谈会后,应公安同志邀请,我院与会同志还观看了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专题片及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