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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检察长依法列席法院审委会并发表检察意见
时间:2018-1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努力做实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11月9日上午,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东升依法列席介休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介休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裴志东主持会议。

  会议就我院依法提起再审检察建议的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及提起公诉的马清海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寻衅滋事案进行了讨论,案件承办人详细汇报了案件的审理情况,审委会委员对案件进行了讨论。检察长刘东升发表了列席意见,依法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更好适应司法体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认真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有助于合力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下一步,介休市检察院将不断健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机制,主动沟通协调,继续推进检法两家监督和配合互动,公平和正义并行,实现司法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最终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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