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把握矿山领域危险作业案件办案标尺,规范案件移送流程、统一证据审查认定标准,近日,介休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召开部务会,部门主任陈金虎带领全体人员学习《山西省涉嫌煤矿安全生产危险作业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等相关文件,并结合介休检察办案实际开展专题研究,围绕煤矿危险作业案件类型、移送标准、证据要素、行刑衔接、统一法律适用和证据采信尺度等重点内容深入分析,全体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员额检察官紧扣文件要求,结合办案实践深入交流研讨,梳理矿山危险作业罪在事实认定、证据固定、案件移送等方面的难点,进一步统一办案尺度,提升办理矿山安全生产类案件的专业履职能力。同时,结合在办危险作业罪案件开展实务研判,围绕事实认定、关键证据固定、行刑衔接等重点环节,向侦查机关提出引导侦查意见,督促侦查机关全面、规范收集固定证据,夯实案件办理根基。
会议要求,一要持续学深悟透文件精神,将文件标准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严格把握矿山危险作业犯罪入罪标准、证据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口。二要用好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强化侦查引导,紧盯矿山领域危险作业案件取证重点,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三要立足检察履职,办好矿山领域相关刑事案件,依法惩治矿山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以检察履职守护矿山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