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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创新发展,以更加优质精准高效的检察服务,助力形成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检察业务。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1年1至9月,我院共受理涉黑恶审查逮捕案件612人,批准逮捕612,起诉2件38人

  二、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业务

  1、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9月,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42件208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4.52%、2.46%;批准和决定逮捕117件172人,同比分别上升3.54%、下降14.85%;不批准逮捕28件39人,同比分别上升100%、129.41%,不捕率为18.48%,同比减少10.72个百分点。

  2、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9月,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5件344人,同比分别上升36.63%、17.81%;提起公诉198件302人,同比分别上升22.98%、15.27%;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30件44人,同比分别上升172.73%、158.82%,不起诉率为12.72%,同比增加6.62个百分点。退回补充侦查17件,同比下降66.7%;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件,同比下降96.55%;“不延不退”案件占比率为89.96%,同比增加17.02个百分点。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年1至9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07件284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3.78%。提出量刑建议225人,其中提出幅度刑量刑建议97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28人;同期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05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率为91.11%,其中采纳幅度刑量刑建议81人,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24人。

  4、刑事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在审查逮捕环节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4人;纠正漏捕后起诉9人,捕后生效判决6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4件次,同比下降6.67%,同期已纠正8件次,同比下降50%,监督采纳率57.14% 。

  (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

  2021年1至9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7人;批准逮捕6件8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23人,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人;审结后起诉6件8人(含往年案件),决定不起诉6件12人。对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9件18人,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18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场。

  (三)刑事执行检察业务

  2021年1至9月,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罪犯监管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人,同比下降92.3%。

  (四)民事检察业务

  2021年1至9月,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件,法院同期采纳12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1件。

  (五)行政检察业务

  2021年1至9月,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

  (六)公益诉讼检察业务

  2021年1至9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5件,立案92件,开展诉前程序66件,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49件。从诉前程序涉案领域看,涉及生态环境领域62件,资源保护领域13件,食品安全领域2件,药品安全领域1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7件,其他9件。

  (七)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2021年1至9月,共受理信访案件89件,其中受控告类案件7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民事申诉案件60件,行政申诉1件,举报线索2件,国家赔偿1件,其他类案件4件,开展司法救助1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2000元。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2021年1至9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06件,其中检察长办理12件,占5.8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94件,占94.17%。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次。

  2021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创新发展,以更加优质精准高效的检察服务,助力形成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检察业务。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1年1至9月,我院共受理涉黑恶审查逮捕案件612人,批准逮捕612,起诉2件38人

  二、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业务

  1、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9月,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42件208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4.52%、2.46%;批准和决定逮捕117件172人,同比分别上升3.54%、下降14.85%;不批准逮捕28件39人,同比分别上升100%、129.41%,不捕率为18.48%,同比减少10.72个百分点。

  2、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9月,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5件344人,同比分别上升36.63%、17.81%;提起公诉198件302人,同比分别上升22.98%、15.27%;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30件44人,同比分别上升172.73%、158.82%,不起诉率为12.72%,同比增加6.62个百分点。退回补充侦查17件,同比下降66.7%;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件,同比下降96.55%;“不延不退”案件占比率为89.96%,同比增加17.02个百分点。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年1至9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07件284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3.78%。提出量刑建议225人,其中提出幅度刑量刑建议97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28人;同期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05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率为91.11%,其中采纳幅度刑量刑建议81人,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24人。

  4、刑事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在审查逮捕环节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4人;纠正漏捕后起诉9人,捕后生效判决6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4件次,同比下降6.67%,同期已纠正8件次,同比下降50%,监督采纳率57.14% 。

  (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

  2021年1至9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7人;批准逮捕6件8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23人,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人;审结后起诉6件8人(含往年案件),决定不起诉6件12人。对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9件18人,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18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场。

  (三)刑事执行检察业务

  2021年1至9月,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罪犯监管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人,同比下降92.3%。

  (四)民事检察业务

  2021年1至9月,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件,法院同期采纳12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1件。

  (五)行政检察业务

  2021年1至9月,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

  (六)公益诉讼检察业务

  2021年1至9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5件,立案92件,开展诉前程序66件,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49件。从诉前程序涉案领域看,涉及生态环境领域62件,资源保护领域13件,食品安全领域2件,药品安全领域1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7件,其他9件。

  (七)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2021年1至9月,共受理信访案件89件,其中受控告类案件7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民事申诉案件60件,行政申诉1件,举报线索2件,国家赔偿1件,其他类案件4件,开展司法救助1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2000元。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2021年1至9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06件,其中检察长办理12件,占5.8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94件,占94.17%。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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