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助力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5人;不捕43人。共决定起诉242人,决定不起诉56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5.9%;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2.2%;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数量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7%。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2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1件次。
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次。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3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3件。
(四)对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件。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
(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1至9月,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立案情况。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类35案件。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人,不起诉7人。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6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9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巡讲11次。
六、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接收群众信访117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共实际救助7人。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81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至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