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丨    检察要闻    丨    检务公开    丨    检察风采    丨    检察指南    丨    公益诉讼    丨   检察文化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3月2日在介休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刘东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在介休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介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着力谱写介休检察新篇章,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投入“平安介休”建设

  我院坚决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严格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效服务介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依法履行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从严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晋中市公安局介西公安分局、介休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625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9209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5366人,提起公诉168件286人,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运用法治思维,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9件1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件8人,不捕2件2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件1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5件15人。我院成功抗诉一起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得到晋中市院支持,法院依法进行改判。认真落实最高检[2018]1号检察建议[],会同教育部门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出台《“开展扫黑除恶,维护校园安全”实施方案》,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当事人和解、被害人救助及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检察制度,一年来开展“法治进校园”等主题活动13次,学校、社区帮教3人,法律援助5人,持续提高了青少年遵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注重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格落实刑事和解等制度,积极注重矛盾化解,着力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4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人。全面升级网上网下“12309”检察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和举措,积极开展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等法治宣传活动4次,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2人(次),发放法律知识资料980余份。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工作,2018年共接待来访112人次,处理来信41件次,依法受理信访案件95件,司法救助案件21件,办理控告司法人员违法违纪7件,公开案件信息345件、重大案件信息39件、法律文书112件。进一步彰显了检察执法为民的理念,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

  二、坚持重拳出击,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我院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回应党和人民的期待和关切,以“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的政治觉悟,主动作为,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9件93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35人,涉恶案件8件5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93人,其中依法追捕漏犯16人;移送审查起诉9件93人,提起公诉5件45人,依法追诉漏罪5人,已判决3件34人。办案过程中注重破网打伞断血,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渎职者,在办理白某某涉黑案中,50余人受到党政纪处分,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组高度重视,领导靠前指挥。坚持“一把手”挂帅,院领导亲自办案,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院党组先后召开16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中心组9次专题学习扫黑除恶有关精神,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了办案组、督导组等多个工作组,坚持全院“一盘棋”思想,建立部门联动、全员参与工作机制,制定《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手册》,开展督导谈话,形成了上下高度重视、全院参战的工作局面,有效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

  ——优化办案模式,坚持“四个全覆盖”我院积极探索办案模式,不断优化办案力量,稳步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四个全覆盖”。即提前介入“全覆盖”;对所有黑恶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全覆盖”;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审查决定退回补充侦查“全覆盖”;对拟作出不批捕、不起诉的涉黑恶案件,报请上一级检察机关审核批准,做到“全覆盖”。凡是涉黑涉恶案件,均由分管副检察长及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收集固定证据,从严把握涉黑涉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快捕快诉,实现打击稳准狠,使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都办成“铁案”。

  ——坚持多措并举,广泛摸排线索。我院出台《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收集、评估、处置管理办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积极推动问题大摸排、线索大起底。八名党组成员牵头组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组,深入介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公安、法院、司法局等22家单位部门和企业召开座谈会,多渠道摸排线索;多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提供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开展抽查、互查、自查等方式,共摸排出线索13件,其中9件转介休市公安局,1件转介休市监委,3件转介休市扫黑办。我院对2014-2017年所办理案件“回头看”发现线索4件;驻看守所检察室积极开展“摸线索、挖余罪、争立功”活动,向在押人员挖掘出涉黑涉恶线索1件对我院2007-2017年457件不捕不诉案件和720件信访案件进行评查,发现和移送疑似涉黑涉恶案件线索8件

  ——健全会商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出台《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与介休市监察委员会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办法》《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就查办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遇到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健全重大案件会商、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机制,不断统一执法思想和定案标准,确保形成打击合力。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开创公益诉讼新局面

  我院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涉汾河污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深入排查线索,扎实办理案件。2018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0件,提起诉讼3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所有起诉案件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通过公益诉讼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我院所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创出“三个全省第一”,即与管辖法院会签了全省第一份公益诉讼协作文件;经最高检审查批准了全省第一批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开庭审理了我院提起的全省第一个公益诉讼案件。

  ——坚持“谋”上下功夫,努力夯实工作基础。我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市委、人大报告、向政府、政协通报我院公益诉讼新部署、新进展。介休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我院积极谋划稳步推进,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深入行政机关广泛调研征求意见,通过“两微一端”等媒体广泛宣传公益诉讼制度,扩大民行检察影响力,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支持。

  ——坚持“做”上出实招,着力突出公益实效。我院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督促清理生产类固废12000吨,整治和关停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企业2家;针对城市唯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彻底取缔了长期难以解决的污染源,推动一级保护区内生态环境根本好转;通过检察建议加快了政府文物保护修缮计划进程,加大了对国有文物的保护力度;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和积欠国有财产共计1400余万元;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08亿元,解除出让合同2份,收回国有土地150余亩,所追缴出让金及滞纳金利息总额占全省该类案件追缴数的1/9,有力地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治”上动真格,积极重视成果转化。对于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事件,我院党组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靠前指挥、带头办案,依法、审慎、稳妥地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对我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督促职能部门组织全市食品安全大排查,并适时发布事件进展情况,消除群众恐慌情绪。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我院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约谈有关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事实的商家进行督促整改,并要求平台进一步完善制度管理、资质审查、信息公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保障责任。通过约谈,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市开展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有效保障了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努力提升业务水平

  我们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努力实现对公安机关立案和侦查活动的动态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案件4件,其中3件立案,1件已判决;追捕犯罪嫌疑人24,追诉漏罪7人、漏犯9人;参与现场勘验2次,向办案单位、发案单位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提出检察建议6份,均已书面答复有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及时从审判程序、适用法律、定罪量刑进行依法审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违法或提出抗诉。一年来,共提出抗诉案件3件5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提出的量刑建议被采纳153人,有效开展了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不断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管场所刑事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9;对社区矫正执法中的违法行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30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纠正违法1件,暂予监外执行提前审查1件,看守所安全大检查12次,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以《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指导,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积极排查虚假诉讼线索。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6件,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监案件10件,经审查向介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介休法院经审理全部支持检察建议作出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对3件涉嫌虚假诉讼案件向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已被采纳提抗至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15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件;支持起诉19件;办理晋中市院交办案件4件,且有1件建议提起再审,积极促进了司法公正。

  五、着力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素能

  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坚持不懈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的一系列禁令,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以政法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为契机,狠抓“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等制度的落实,努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严明的纪律保障。2018年,我院荣获晋中市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宪法知识”竞赛三等奖,多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个人、晋中市院“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公诉业务标兵”称号,干警所撰写的文章荣获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征文奖。

  ——扎实推进“三基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每月定期开展党支部活动,多次组织党员干警外出参观学习,持续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团结力;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打造办公区文化长廊,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战斗力和服务力;加强基本能力建设,全年共开展讲座、警示教育等活动12次,积极参加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各类技能比赛,同“介休文化名片”行余书社举办联谊会等活动,努力提升检察队伍学习力和认识力。

  ——深入开展“四大活动”和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我院认真贯彻省委、市委政法委和省、市院安排部署,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出台活动方案,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查摆问题,并积极落实整改;坚持“五结合”“六到位”的工作方法,就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四大活动”广泛进行宣传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近年来检察机关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发布我院新闻动态,主动做好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舆论引导,传递检察机关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正能量。2018年,我院新媒体工作室共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信息436条,其中检察周刊、晋中日报等媒体报刊采用转发30用鲜活生动、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讲好检察故事,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我院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在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等新业务方面,办法不多、宣传发动群众还不到位;三是司法办案力量薄弱,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检察队伍的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的工作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坚决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院党组提出的“旗帜鲜明抓党建,铁的纪律带队伍,凝心聚力谋检务,服务民生答好卷”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旗帜鲜明抓党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完善制度管理,创新工作载体,促进党建工作稳步推进;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以“三基建设”为抓手,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结合检察工作,认真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努力营造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新风尚。

  ——铁的纪律带队伍。始终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体现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具体工作之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早抓小抓细,坚持日常教育、制度配套、领导率先“三管齐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发力纠正“四风”问题,真正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底线,不触法律红线,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反腐倡廉防护网,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凝心聚力谋检务。紧扣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要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加大扫黑除恶案件办理力度,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地落实。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健全规范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行以主办检察官为中心的办案模式,整合办案资源,激活内生动力,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服务民生答好卷。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住社会民生热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强化全局意识,创新服务举措,实现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精准对接、深度融合;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服务民生机制,有效化解民生矛盾;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用办案的力度和成效,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19年,我院将在介休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突出检察监督主业,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争创一流的信心和决心,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向共和国70华诞献礼!

  谢谢大家!

 检务公开
本院介绍 检务公开-领导介绍
检务公开-人员信息 检务公开-机构职能
工作报告 预决算公开
办案数据公开 通知公告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版权所有 介休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介休市人民检察院 电话:0354-7288522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