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企业合规工作,保障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有效运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研究制定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介休经济发展工作需要,决定组建介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选任介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30名。其中:律师10名,税务师10名,企业管理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律师、税务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二)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持有本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
(四)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五)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六)近三年未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七)无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
(八)无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二)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五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验;
(四)担任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担任人民团体职务;
(五)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六)近三年未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七)无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
(八)无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任由本人申请和单位推荐报名。报名须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行业执业证书等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当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报名表在邮箱自行下载。
邮箱:jxsaqyhgb@163.com
密码:12345678Jx
联系人:董 晶
联系电话:7222439 13753438366
报名表报送邮箱:jxssaqydsfjzgwh@163.com
三、选任工作程序
(一)材料审核和考察了解
由介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组织,通过审查材料、走访了解、面谈测试等方式对报名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核实。
(二)初定人选和公示监督
由介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在审核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拟入库人选,公示七个工作日。
(三)确定人选和颁发证书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介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纳入介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并向入库人员颁发证书。
介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